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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古城镇保护与产业发展系列调研活动
时间:2012-05-17 12:30 来源:中国古镇保护网 作者:为之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文化产业振兴规划》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国务院《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的精神,总结古城镇保护科学经验,推广古城镇保护先进典型,加强地方文化建设,保护传统文化遗产,树立民族文化形象,适应我国古城镇文化遗产保护和产业快速发展的市场需求,中国古城镇保护发展委员会,决定在全国各古城镇地区全面开展调研、挖掘、保护与产业发展工作,并协助古城镇保护建立示范区或示范基地。
    古镇文化是人类交流、融会的智慧结晶。近些年来,我国古城镇保护虽然取得了明显的成绩,但由于各地方所处的条件和环境不同,加上认识上的差异,使得这项工作开展得良莠不齐,传统文化优势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和利用,尤其是许多地方在发展经济的同时,疏于对古镇文化价值的重视,使具有民族特色的文化遗产遭到了不同程度的破坏。为了保护不可复制的历史文化遗产,更好地、更系统地把文化遗产保护完善到位,已成为提高国民人文素质,提高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水平的重要任务。
    中国古城镇保护发展委员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华夏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所属的专业性机构,所承担的职责范围和任务主要是:开展古镇研究、学术研讨、经验交流、高层论坛、文化定位、业务考察、专家论证、评价评估、等级鉴定、可行报告、规划建设、新闻发布、项目协调、基金申请、招商引资、媒体宣传、总结表彰、协助申报、项目申遗和提升推广等工作。务请全国各市、区(县)、乡镇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具体情况,积极参与古城镇的保护和示范区工作,以打造优势文化品牌形象,促进地方文化产业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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