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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文化遗产保护法草案出台 列出新文遗清单
时间:2012-05-10 18:29 来源:中国古镇保护网 作者:为之

    中国古镇保护网澳门电 据《澳门日报》报道,澳门《文化遗产保护法》法律草案12日出台。草案订定了整个文遗保护政策,建议重新审视文化财产概念,为各类型的文化遗产订定清晰定义,列出新的物质及非物质文遗清单。同时设立文化遗产委员会,引入公众参与,确保居民有权参与文遗保护政策的制订及落实。澳门文化局长吴卫鸣指出,文遗法是更好保护文物的法律,平衡文物保护及社会发展,让居民有更大的参与权利,不涉权力问题。
  厘清各个部门工作
  文遗法咨询多年,澳门行政会日前终于完成草案讨论,发言人梁庆庭、文化局长吴卫鸣昨介绍草案。梁庆庭指出,现有文遗保护法例偏向执行,新法草案则订定了整个政策及各部门的工作。按世界先进的文遗保护理念,包括保护文化遗产的周边环境、过去历史有关的文化活动、社会经济项目、城市规划,尊重其宗教思想及传统。文遗工作须将保护文物与城市建设、政府政策、资金运用、社会监督、公众参与相联系,并以法律、法规的形式订明。《文化遗产保护法》旨透过法律修定,落实上述理念。
  吴卫鸣直言,新法草案较现法例全面,除针对不动产外,还把动产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纳入保护范围,确立了公众的参与,亦具前瞻性,以实现澳门可持续发展及世界旅游休闲中心定位,履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世遗保护原则、措施及负责。
  保留现有文物清单
  草案的主要内容,包括重新审视现有文化财产概念,将其提升至更高层面。草案参考了国际法已确立的定义,对各类型文化遗产订定了明确清晰的定义;建议设立属咨询性质的文化遗产委员会,对评定程序、不动产的用途、建筑计划、缓冲区内的工程、文化遗产项目入选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等发表意见。吴卫鸣表示,现有的文物清单会保留,待文遗法草案获立法会通过后,才根据新程序扩充新清单及公布委员会组成。
  草案重点之一是引入公众参与原则,确保居民可参与制订和实施文遗保护政策,包括设立咨询渠道等。梁庆庭指出,文遗保护专家、居民参与同样重要,两者互不抵触兼相辅相成。吴卫鸣强调公众参与非常重要,草案会将整个文物评定、保护等程序,特别是列入清单程序清晰列出。
  保护范围延至周边
  “澳门历史城区”是文遗保护的重点,草案将以独立章节作规范,制订特别保护制度,制订符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指引,以及能保护、弘扬“澳门历史城区”的技术指引管理计划。梁庆庭称,现有法例只针对一个地方,草案将保护范围延至周边,包括历史文化、传统等,才能配合世界、澳门的发展。吴卫鸣表示,管理计划正在研究中,待法案通过后会以法规公布。
  无扩大缩小缓冲区
  草案保留了现有缓冲区的规定,特区政府必要时应为文化遗产设立缓冲区,规范其范围,并赋予文化局发出具约束力的意见。缓冲区内的工程未经文化局认可,不得发出新建、扩建、更改或拆除工程的准照。梁庆庭解释,草案没有扩大或缩小现有缓冲区,只是完善法律,规范及做好缓冲区的评定、启动及取消的程序及工作,就此当局除听取委员会意见外,有需要时会公开咨询,依法而行。处理程序将更严格及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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