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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镇保护与经济发展相辅相成
时间:2012-05-16 17:13 来源:中国古镇保护网 作者:孙伟业

——专访同济大学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研究中心主任阮仪三教授


同济大学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研究中心主任 阮仪三 教授
 

  经全国33个省市建筑、文化、文物、旅游等专业领域106位专家的推荐,“中国传统建筑文化旅游目的地”评定工作委员会日前发布了各省市“第二批中国传统建筑文化旅游目的地”候选名单。记者就此专访了同济大学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研究中心主任、有着“中国古镇保护之父”之称的阮仪三教授。

  问:目前我国在保护传统建筑、古镇等方面存在哪些弊端,主要是哪些方面受到破坏?

  答:在许多地方,最美的景色永远丧失掉了。即使是一些很早就制定了规划的地方,随着旅游的发展、特别是房地产业的发展,都没能坚持下来,那些本应该严格控制建筑高度和建筑总量的地方全部超标了。

  古镇首先要拥有年代久远的建筑原貌,充满历史文化内涵、民俗生活气息,同时还要是现代化的城镇。目前,保存下来的文化遗迹远远比不上破坏的数量,50个江南古镇如今仅存12个,“历史文化遗产都是非常脆弱的。本该是步行参观的地方,为了发展旅游,汽车开进去了,建了大片的广场,环境一旦破坏了就再也恢复不了了。”

  此外,一些地方为了大力发展旅游,错误地将保护古城理解为恢复历史遗迹,重建古建,以致拆了真古董去建假古董,甚至有的在古城中大拆大建,致使一些原有的传统建筑也遭到极为严重的破坏。

  同时,一旦一个古镇出名了,除了大量游客云集,造成人满为患外,商人、房产商等紧随其后,于是出现全民经商,古镇成了大卖场,古镇外田园牧歌式的鱼塘、田地也变成了高尔夫球场、各种会所,现代建筑包围古镇,原生态环境彻底丧失。

  旅游引来超负荷开发

  问:旅游的过度开发对中国传统建筑和古镇造成了什么影响,过多的游客对古镇会带来哪些负面影响?

  答:传统建筑本身是我国文化发展的结晶,是地方文化集中荟萃的地方,是文明的传承,应该让人们去认识它、了解它,普遍教育手段就是旅游;旅游所产生的收入还可以反哺传统建筑。我国的旅游业从1990年代后开始兴旺发达,但大部分的发展是不健康的,就是因为功利心太强,把旅游作为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之一,或多或少都对传统建筑造成破坏。旅游业的六要素吃、住、行、游、购、娱都是功能性的,而对历史文化遗存来说,最首要的应该是保护。

  历史遗存的破坏是无法挽回的。旅游兴起引起的超负荷几乎成了普遍现象。比如一些江南古镇,核心区面积不到0.3平方公里,每天有6000名游客就饱和了,但现在每天的游客都要达到1万人,上海世博会期间每天达到了两万人,钱赚了不少,但没人说你这个地方好。同时,商业地产的进驻、旅游设施的充斥、无特色商品的泛滥以及“人人皆商”的浓重商业气息都在不知不觉中侵蚀着古镇的自然环境和人文氛围。

  保护的前提下合理发展

  问:我们该如何处理好旅游开发与古镇的传承保护间的关系?

  答:旅游与保护应该是相辅相成的,应该是保护前提下的合理发展。比如周庄、乌镇等江南古镇,每年都会把近10%的旅游门票收入,用于历史建筑维修,也就靠这10%,所有的江南古镇,更新了它的基础设施。目前就全国而言,江南古镇里的设施是最先进的,每个古镇都有污水处理厂,石板街下面做了硬化处理,市政管线埋了进去,实现了既是古镇,又是现代化城镇。古镇首先是个镇,一定要生产生活同时兼顾,才能把居住在这里的人留下来。

  古镇旅游的发展,是历史文化遗产发展的战略内容,是文化现状、文化传播、文化建设的载体,不能把它当作赚钱的资本。这需要我们在“匡正”保护的前提下,加以合理地、有限制地利用,把赋予古建筑的记忆一代代留传,不能狭隘理解为促进经济发展。同时,旅游发展后,可以把部分旅游收入,用于传统建筑的保护和修缮,反哺实现了旅游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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